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年第8期)

2025年05月08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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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永智与被执行人李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高永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广,男,1964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兰区木兰街13号,身份证号:15040419640507****
执行案号:(2024)鲁1403执恢43号
执行依据:(2021)鲁1403民初310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794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广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下落,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予以执行回款金额的20%奖励。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4-8285631
联系人:孙法官
执行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