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德州银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蔡希连、蔡超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蔡希连、蔡超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德州银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希连,男,1968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西赵村232号,身份证号:37242119680116****
被执行人:
蔡超南,男,1988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西赵村26号,身份证号:37142119880724****
执行案号:(2025)鲁1403执432号
执行依据:(2023)鲁1403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23879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蔡希连、蔡超南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4-8285638
联系人:张法官
执行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